关于山西金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第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侦办的山西金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第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明该案犯罪事实,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该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资料图)
凡在山西金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第二分公司(公司办公地点:赛罕区财富大厦)参与投资未报案的群众,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呼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该案件报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报案时需向公安机关提供报案材料、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相关银行流水(显示投资及返利金额)、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提交报案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山西金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第二分公司非法集资案件的集资行为人(含业务员、各级经理、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到呼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并将在该公司任职期间的提成、佣金等赃款全额上缴。及时退还上述赃款的,依法可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拒不退缴赃款且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望相互转告周知,特此通告。
办案民警:何警官、范警官
联系电话:0471-5277107
16647143107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
2023年8月1日
关于内蒙古瑞通汇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侦办的内蒙古瑞通汇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明该案犯罪事实,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该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在内蒙古瑞通汇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未报案的群众,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呼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该案件报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报案时需向公安机关提供报案材料、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相关银行流水(显示投资及返利金额)、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提交报案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内蒙古瑞通汇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非法集资案件的集资行为人(含业务员、各级经理、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到呼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并将在该公司任职期间的提成、佣金等赃款全额上缴。及时退还上述赃款的,依法可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拒不退缴赃款且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望相互转告周知,特此通告。
办案民警:何警官、范警官
联系电话:0471-5277107
16647143107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
2023年8月2日
来源:北方新报
编辑:赵慧茹
初审:张姝宁
复审:郭建国
终审:王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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