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国内出境游业务龙头之一的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凯撒旅业,*ST凯撒,000796.SZ)或将进入重整程序。7月3日,凯撒旅业发布公告称,三亚中院决定对被申请人凯撒旅业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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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的6月25日,凯撒旅业收到三亚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商务区公司关于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三亚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公告显示,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不代表三亚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此外,由于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占用未解决,且面临前述特别风险提示中有关风险,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凯撒旅业指出,在预重整期间,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相关方保持沟通,共同论证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可见的是,疫情前的2019年底,凯撒旅业还“意气风发”地表示完成设立海南免税集团,将推动增值业务延伸,涉足海南免税市场;疫情后,凯撒旅业先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
2021年6月,凯撒旅业也曾试图“自救”,和同为出境游龙头的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众信旅游,002707.SZ)“抱团”:筹划由凯撒旅业通过向众信旅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到了年底,这项“筹划”了半年多的吸收合并终止后,众信旅游通过向阿里巴巴转让股份来募集资金,而凯撒在次年发布2021年年报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凯撒旅业”变为“ST凯撒”,股票交易日涨跌幅由10%限制为5%。
2022年年报发布后,凯撒旅业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0,485.59万元,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凯撒”变为“*ST凯撒”。
今年6月25日,凯撒旅业收到三亚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商务区公司关于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三亚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4月29日,凯撒旅业披露《关于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存在78,104.4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尚未归还金额为76,480.29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法院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或提出切实解决方案的,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进程,因此,即便预重整受理,凯撒旅业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告明确指出,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预重整成功 ,法院仍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预重整失败,则可能无法进入重整程序。
另一方面,若凯撒旅业2023年年报披露后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此外,若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若后续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7.5.10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样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7月3日收盘,凯撒旅业涨停,报4.1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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